《中华口腔医学杂志》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口腔医学专业学术期刊,本刊实行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(编辑初审、专家外审、编委会终审),以广大口腔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,报道口腔医学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,以及对口腔临床有指导作用,且与口腔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。
《中华口腔医学杂志》征稿范围:论着、病例报告、经验与教训、技术交流、综述、会议纪要、临床病理(病例)讨论、国内外学术动态等稿件。述评类稿件主要为约稿。
《中华口腔医学杂志》征稿要求:
1.文稿应具有科学性、实用性,论点明确,资料可靠,文字精炼,层次清楚,数据准确,书写工整规范,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。论着、综述、讲座等一般不超过5000字(包括摘要及图、表和参考文献),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000字。
2.文题:力求简明、醒目,反映文章的主题。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,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,文题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。
3.作者:作者姓名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,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;全部作者姓名、单位名称(中英文)、邮政编码及通讯作者的Email地址均出现在首页,正文及英文摘要中不列作者姓名和单位(因本刊采用双盲审稿)。作者必备条件:(1)参与选题和设计,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。(2)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。(3)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,在学术界进行答辩,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。以上3条均需具备。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,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。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,均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。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;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。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,应征得本人同意,并有证明信。外籍作者的姓名、单位均用原文字书写。通信作者一般指课题设计者,如为研究生课题,通信作者即为研究生导师。
4.摘要:论着须附中、英文摘要,应符合“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”的原则,摘要必须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(应给出主要数据)、结论四部分(避免使用缩略语)。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。采用第三人称撰写,不用“本文”、“作者”等主语。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着资料,为节省篇幅,中文摘要可简略些(约200字),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(约400个实词)。英文摘要应列文题。
5.关键词:论着需标引2~5个关键词。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《Index Medicus》中医学主题词表(MeSH)内所列的词。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,处理办法有:(1)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。(2)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。(3)必要时,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。
6.研究设计:应交代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做法。如调查设计应交代是前瞻性、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,实验设计应交代具体的设计类型,如属于自身配对设计、成组设计、交叉设计、析因设计或正交设计等,应围绕“重复、随机、对照、均衡”4个基本原则做概要说明,尤其要交代如何控制重要的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。
7.当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,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(单位性的、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要注明)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,是否取得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。
8.医学名词: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、公布,科学出版社出版的《医学名词》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,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《英汉医学词汇》为准。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(法定药物)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《药名词汇》(非法定药物)中的名称,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,不用商品名。
9.图表:幅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。每幅图表应冠有图(表)题。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(表)下方注释中,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。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,一般按标准差的1/3确定有效位数。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。图中需标注的符号(包括箭头)。若刊用人像,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,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。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。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。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,应注明出处。
10.计量单位: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,并以单位符号表示,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《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》一书。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,如ng·kg-1·天-1应改为ng·kg-1·d-1;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,如ng/kg/min应采用ng·kg-1·min-1的形式;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,如前例不宜采用ng/kg·min-1的形式。在叙述中,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,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;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,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,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。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,如吸光度(旧称光密度)的符号为A,“A”为斜体字。
11.数字:执行GB/T 15835-1995《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。[北京:中国标准出版社,1996]。
12.统计学:按GB 3358-82《统计学名词及符号》的有关规定书写,一律斜体。应写明所用统计学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(如,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、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)和统计量的具体值(如,t=3.45),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(如,P=0.023)。
13.缩略语:文题不用缩略语,文中尽量少用。一篇文章一般不宜超过4个,不超过5个汉字的名词一般不使用缩略语,以免影响文章的可读性。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,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,后两者间用“,”分开。缩略语不得移行。
14.参考文献:应注意引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文献。对国内同行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应充分合理地引用。按GB 7714-87《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》采用顺序编码制着录,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。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。参考文献中的作者,1~3名全部列出,3名以上只列前3名,后加“,等”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。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,以《Index Medicus》中的格式为准;中文期刊用全名。每条参考文献均须着录起止页。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。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(用阿拉伯数字标出)排列于文末。
15.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,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,如“基金项目:××基金资助项目(基金编号××××)”,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。
16.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。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、不涉及保密、署名无争议、知识产权归属等项。已在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,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的文稿,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(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),不属于一稿两投,但在投稿时必须注明。
《中华口腔医学杂志》投稿方式:作者可以登录本期刊的官网进行在线注册投稿,作者也可以直接与本网站的客服联系。
《中华口腔医学杂志》审稿周期:本期刊的审稿周期为1-3个月,如果三个月作者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作者可以另投他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