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妇产科杂志》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、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妇产科专业学术期刊,以广大妇产科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,报道妇产科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,以及对妇产科临床有指导作用、且与妇产科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。本刊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及政策,贯彻理论与实践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,反映我国妇产科临床、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,促进国内外妇产科领域的交流。
《中华妇产科杂志》征稿范围
本刊欢迎论著、短篇论著、医学简报、病例报告、技术交流、讲座、综述、述评、会议(座谈)纪要、临床病理(病例)讨论、学术观点商榷(争鸣)、专家论坛、新药介绍、读者来信、国内外学术动态等栏目的文稿。
《中华妇产科杂志》征稿要求
1.文稿 应具有科学性、实用性,论点明确,资料可靠,文字精炼,层次清楚,数据准确,书写工整、规范。必要时应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。论著、综述、讲座等文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,短篇论著、病例报告等文稿不超过1500字。当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时,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伦理委员会(单位、地区或国家)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,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。
2.文题 力求简明、醒目,反映出文章的主题。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。中、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。
3.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,排序应在投稿前确定,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改。作者应是:(1)参与选题和设计,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;(2)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;(3)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、修改,在学术界进行答辩,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。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。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。集体署名的文稿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通信作者的相关信息;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的人员应列入志谢部分。全部作者均应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书。所有文稿均应注出通信作者及其电子邮箱地址。
4.摘要 论著须附中、英文摘要。摘要必须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(应给出主要数据)、结论四部分,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。采用第三人称撰写,不用“本文”、“作者”等主语。中文摘要应准确、精炼,并可独立成文。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符,尚应包括文题、作者姓名(汉语拼音)、单位名称(具体到科室)、单位所在城市名(或地名)、邮政编码及国家名称。作者不属于同一单位时,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“*”,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“*”。如:YAN Ren-ying*,ZHANG Li, DU Jie* Department of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, Peking University First Hospital, Beijing 100034,China。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,以“Corresponding author:”字样开头,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和邮政编码、单位名称、电子邮箱地址。
5.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~5个关键词。关键词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的《医学主题词表(MeSH)》中选取,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《医学主题词表》;未被该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(自由词)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,建议排在最后。
6.医学名词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。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,可选用最新版《医学主题词表》、《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》、《中国中医药学主题词表》中的主题词。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。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和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》(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)为准,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。
7.图表 每幅图表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随文排。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。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。本刊采用三横线表(顶线、表头线、底线),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(如t值、P值等),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;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,一般按标准差的1/3确定有效位数。线条图高宽比例约为5∶7左右。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。如刊用人像,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。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。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。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,应注明出处。
8.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》,并以单位符号表示,具体使用可参照2001年由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、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辑的《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的应用》(第3版)一书。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,如ng·kg-1·天-1,应改为ng·kg-1·d-1;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,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,如ng/kg/min应采用ng·kg-1·min-1的形式;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也不可混用。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,如吸光度(旧称光密度)的符号为A(斜体字)。
9.数字 执行国家标准GB/T 15835-1995《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。公历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和计数、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。小数点前或后如超过5位数字时,每3位数字为一节,节间空1/4个汉字空,如“71329.47656”,应写为“71 329.476 56”。但序数词和年份、页数、部队番号、仪表型号不分节。表示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时,前1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,如5%~95%,不可写成5~95%;(50.2±0.6) cm,不要写成50.2±0.6 cm。附有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时,按下列方式书写:4 cm×3 cm×5 cm,而不可写成4×3×5 cm3。
10.统计学方法 按国家标准GB 3358-82《统计学名词及符号》的有关规定书写。应告知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。如调查设计(分为前瞻性、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),实验设计(应告知具体的设计类型,如自身配对设计、成组设计、交叉设计、析因设计、正交设计等),临床试验设计(应告知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,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);主要做法应围绕4个基本原则(重复、随机、对照、均衡)概要说明,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。对于定量资料,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、资料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,选用合适的统计学方法,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;对于定性资料,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、定性变量的性质和频数所具备的条件及分析目的,选用合适的统计学方法,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。对于回归分析,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布图,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,不应盲目套用直线回归分析;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检验回归分析资料,不应简单化处理;对于多因素、多指标资料,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,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,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出全面、合理的解释和评价。
11.缩略语 文中应尽量少用缩略语。必须使用时,应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,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,后两者间用“,”分开(如该缩略语已被公知,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)。英文缩略语不得移行。
12.参考文献 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/T 7714-2005《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。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,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,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,排列于文后。文题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的项目,其他文献可选择标注。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《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》。
13.获基金及获奖论文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获得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,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,如“基金项目:××基金(项目编号)”,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。凡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、部级以上攻关课题及获科技成果奖、发明奖的论文,请予注明,并附有关审批机构或部门审批证明(复印件)。论文刊登后获奖者,请及时通知编辑部,并附获奖证书(复印件)。
14.推荐信 来稿需经作者单位审核,并附单位推荐信。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、不涉及保密、署名无争议等项,并加盖公章。如涉及保密问题,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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